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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证劵杠杆网站 国家发改委: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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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经纬7月26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网上证劵杠杆网站,全面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。

 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6日消息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据Wind数据显示,全市场超3400只个股上涨,两市成交额跌破6000亿元。

  《通知》指出,基础设施REITs试点以来,制度规则持续完善,发行规模稳步增长,资产类型不断丰富,市场表现总体稳健,各方参与积极性显著提升,基础设施REITs对促进投融资机制创新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,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已具备良好条件。各参与方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依法依规推动基础设施REITs更好实现常态化发行。

  《通知》明确各参与方要坚持“权责利对等”原则,主动提升项目准备能力、材料编制能力、投资判断能力,积极适应常态化发行要求。发起人(原始权益人)、基金管理人要深入学习理解监管要求,全方位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,对照要求逐项核查基本条件符合性,认真编制申报材料,全面客观、真实准确呈现项目情况,切实担负起项目申报责任。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机构、税务咨询机构以及担任财务顾问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,要严格遵循执业道德和执业标准,全面真实反映项目客观情况,充分披露项目潜在风险。REITs投资人要准确把握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权益属性,正确判断投资价值,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。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,《通知》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,已正式受理以及已推荐至中国证监会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,继续按照原申报要求执行,回收资金使用方面可根据项目实际申请按照要求调整使用方案。

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披露的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项目申报要求》,包括交通基础设施、能源基础设施、水利设施等行业范围内,以及符合国家重大战略、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均可申报。

  在资产规模上,对于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,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(租赁住房项目和养老设施项目不低于8亿元)。发起人(原始权益人)具有较强扩募能力,以控股或相对控股方式持有、基本具备发行基础设施 REITs条件的各类资产合计规模(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、园区建筑面积、污水处理规模等)原则上不低于拟首次发行资产规模的2倍。对于因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确实缺乏其他可扩募资产的项目,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,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规模要求。

 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提问时介绍,2020年4月,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正式启动。2021年6月21日,首批9个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挂牌上市。截至目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67个项目(含扩募项目),其中44个项目发行上市,共发售基金1285亿元,用于新增投资的净回收资金超过510亿元,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过6400亿元。据统计,上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已累计向投资者分红超130亿元,2024年上半年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上涨8.65%。

  上述负责同志表示,总体来看,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启动以来,制度规则持续完善,发行规模稳步增长,资产类型不断丰富,市场表现总体稳健,各方面参与积极性不断提升,基础设施REITs对促进投融资机制创新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正逐步显现,推进常态化发行已具备良好基础。

  对于与试点政策的变化,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负责同志表示,主要是四个方面:

  一是进一步聚焦重点,明确审核内容和把关标准。4年试点以来,各方面对基础设施REITs的认识不断深化,投资人对REITs产品价值已能自主研判,项目发起人(原始权益人)、基金管理人等对项目推荐和发行程序已较为熟悉。因此,《通知》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精神,聚焦宏观政策符合性、投资管理合规性、回收资金使用等推荐重点,改进项目申报要求,确保有据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常态化发行阶段,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对项目未来收益率提出要求,更多交由市场自行判断、自主决策;不再对国资转让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转让事项作出要求,改由企业依法依规自行办理。

  二是进一步简化程序,提高申报推荐效率。4年试点以来,特别是前期辅导工作机制运行1年来,REITs市场的各有关主体专业能力不断增强,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,已能够适应常态化发行要求。因此,《通知》简化工作流程,取消前期辅导环节,改为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或中央企业直接申报;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,严格限定省级发展改革委的退回或受理时间、咨询评估机构提出问题次数以及项目方反馈时间,进一步提高申报推荐效率。

  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,确保权责一致。《通知》在简化申报流程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流程设计,压实相关各方责任。严格“退回”措施,对于申报项目和材料明显不符合要求的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退回。严明惩戒纪律,对于申报时敷衍塞责、隐瞒事实、弄虚作假等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采取暂停受理、函告中国证监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措施。严格咨询评估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评估机构开展工作质量评价和年度考核,切实保障项目评估质量。

  四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空间网上证劵杠杆网站,激发市场活力。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,回应有关方面的实际诉求,适当扩大发行范围,增加了清洁高效的燃煤发电、养老设施等资产类型。调整优化规模要求,明确对于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缺乏可扩募资产的项目,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,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的规模要求。提高回收资金使用灵活度,取消用于存量资产收购的30%比例上限,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上限从10%提高至15%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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